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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通知】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者:     日期:2018/03/29 11:30:47   点击数:  

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物理学院全体学生:

为做好2018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

20184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8日(星期日)上班。46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48日(星期日),原安排在45日(星期四)的课程暂停。

二、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请各年级辅导员高度重视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充分发挥辅导员、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作用,深入学生中间,采取有效措施,主动全面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稳定隐患,确保学生安全稳定。

三、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1.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工作干部要坚持在值班校区值班,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出现意外情况,务必在第一时间报告本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同时上报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切实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2.各年级要注意掌握清明节期间学生出行地点、外出时间、回校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并于43日下午1700前将学生出行情况(见附件1)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3.严格执行出行请销假制度。严禁以班级、学生组织、学院名义组织外出旅游。

4.各年级辅导员于47日晚对学生宿舍进行走访,及时准确排查学生返校情况,并于48日上午900将学生未返校情况(见附件2)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四、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1.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醒,特别强调学生要在假期中注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防盗防骗防抢等,特别是强化搭乘水陆空各类交通工具、遇到雷雨大风雾霾等极端天气、遇到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的安全常识与安全防护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对返乡探亲、出外旅游的学生,要摸底登记,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禁以班级、学院名义组织外出旅游。

3.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以班级为单位,坚持每晚清查学生宿舍,避免晚归、不归、留宿他人、违章用电等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行为。

 

 

物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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