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首页

【资助】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  发布者:     日期:2020/10/29 10:24:28   点击数:  

物理学院本科全体同学: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启动我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及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0月29日-11月4日)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要求,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奖助学金管理”版块,在“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网上申请批次进行申请

2.学院评审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1月5日-11月12日)

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工作组审核情况,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将评审结果在本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3.学校评审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1月13日-11月25日)

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并尽快进行助学金发放。

二、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困难的可以申请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可以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

2.学院需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将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关爱传达到学院的每一位在校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类型学生。

3.国家助学金将通过银行打款方式发放,请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于2020年11月15日前登录计财处网站核实、更新卡号,学校将依据计财处网站中登记的银行卡号为学生发放助学金,没有卡号或卡号不正确的,学校将无法为其发放助学金。




物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