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本科全体同学: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资助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启动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生源地为新疆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及预科生(不包括延长学年学生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委培生或定向生)。
二、评定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
三、评选进度及要求
1.学生申请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2月2日-6日)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评审管理办法》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申请信息,并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2019-2020学年学习成绩记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图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
2.学院审批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2月7日-11日)
学院学生工作组严格按照《评审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申请学生资料进行审核,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确定推荐人选(12月7日),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12月8日-11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3.学校审批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2月12日-18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复核、整理后,组织评审会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助人选获评等级及资助金额,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尽快进行专项资助金发放工作。
四、注意事项
1.申请学生必须为通过学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新疆籍本科生(含预科生);
2.按照相关财务要求,专项资助金将发放到获助学生本人名下的银行卡中,请相关学生尽快登录学校计财处网站、核实银行卡信息(https://cwc.swjtu.edu.cn/info/1052/2242.htm)。
物理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0年12月3日
附件1: 西南交通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评审管理办法 .docx